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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深圳国际仲裁院
为加快建设国际化专业化人才队伍,切实为经济特区国际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人才保障,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规定,深圳国际仲裁院不定期招聘工作人员,具体岗位、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如下:
仲裁秘书
(一)岗位职责
1.承担仲裁案件的立案、咨询工作;
2.承担仲裁案件的管理工作,负责仲裁员和当事人的联络工作;
3.承担争议解决机制的创新研究和国际合作工作;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岗位要求
1.国内外知名院校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获得法学学士以上学位,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有境外留学经历的优先;
2.有较强的英语(或其他外语)听说读写能力,能够熟练地使用英语(或其他外语)进行交流和工作;
3.有较强的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和业务拓展能力,能够承受压力、敢于迎接挑战;
4.工作严谨细致、积极主动,有较强的责任心、团队协作精神和良好的法律职业道德;
5.深圳国际仲裁院下设的专业机构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中国(深圳)知识产权仲裁中心、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等需要专业人才时,可以根据岗位实际需要不受上述专业限制。
申请者可将简历发送至电子邮箱:hr@scia.com.cn(邮件标题请注明“XX岗位求职申请+姓名+专业+毕业院校”)。我院将根据实际需要,对简历情况进行筛选,通过申请的将以邮件或电话反馈申请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