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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英文简称“SCIA”)创设于 1983 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产物,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内地与港澳合作的产物。1984 年开创聘请境外仲裁员的先河,1989 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按照《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 即《纽约公约》)在境外获得承认和执行的先例,2012 年开创法定机构管理模式和以国际化理事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机制,2016 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受理投资仲裁的规则安排,2018 年开创中国仲裁机构合并(深圳仲裁委员会并入)的先例。2021 年按照中央文件要求同时加挂“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名称,深化与港澳合作,建设面向全球的国际仲裁中心。截至目前,SCIA 仲裁和调解当事人覆盖 141 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员覆盖114 个国家和地区,2023 年受理案件总争议金额人民币 1383 亿元,国际商事仲裁个案最高金额超过人民币 250 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