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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率先设立证券仲裁中心”获评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深圳率先设立证券仲裁中心”获评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

    发布时间:2022-05-19 19: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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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年5月18日,2021年度深圳“十大法治事件”评选结果正式揭晓,深圳国际仲裁院推荐的“深圳率先设立证券仲裁中心”获评。深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余新国出席发布仪式。

    2021年11月1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协同创新共建的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揭牌。作为落实中央综合改革试点首批清单任务以及中国证监会、司法部联合发布的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意见要求的全国首家证券仲裁中心,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是深圳先行示范区在资本市场法治领域的重要探索,在推动中国资本市场法治创新方面发挥了示范带动效应。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探索资本市场多元化纠纷解决新模式,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促进资本市场良性发展、共同发展,为各类资本发展营造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和法治环境。


    “十大法治事件”评选已连续举办9届,记录了深圳法治建设的历程和脚步,展示了深圳法治建设的成绩和亮点,成为深圳法治建设的宣传品牌和亮丽名片。深圳国际仲裁院多年来一直走在法治建设与创新的前沿,自2013年以来,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前海创设国际一流仲裁服务平台、首创“四位一体”资本市场纠纷解决机制、率先制定《适用<联合国国际贸易法委员会仲裁规则>的程序指引》、首创互联网仲裁智慧服务平台以及整合资源布局海外、服务“一带一路建设”等创新举措连续多届获评“十大法治事件”。

    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示范条款:
    示范仲裁条款一: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仲裁。


    示范仲裁条款二: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协会调解。
    一方不愿调解或调解不成的,提交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仲裁。
    (当事人亦可以约定将纠纷提交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等全国性和地方性资本市场行业协会等进行调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