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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招聘公告

    深圳国际仲裁院招聘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6 15:46:28

    深圳国际仲裁院创设于中国改革开放之初的1983年,是粤港澳地区第一个仲裁机构,也是全球第一个实行法定机构管理模式的仲裁机构,仲裁员覆盖114个国家和地区,案件覆盖140个国家和地区。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条例》的规定,现向海内外公开招聘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和资深财务管理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条件

    (一)资深人力资源管理人员1名

    1.工作职责

    (1)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发展战略和执行管理层的安排,承担人力资源发展规划的研究和起草工作。

    (2)协助完善和实施与法定机构相适应的、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力资源管理规范体系,包括员工聘用、任职、薪酬、绩效、考核、晋升、员工关系、机构文化等人力资源管理规范细则。

    (3)组织开展员工招聘、选聘、培训、考核和员工关系管理等工作。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本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能力特别突出的年龄可适当放宽。

    (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硕士学历优先,人力资源、心理学、管理学等相关专业优先。

    (3)有3年以上人力资源管理工作经验,同时兼备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人力资源工作经验者优先。

    (4)经过人力资源专业学习或培训,精通人力资源规划、招聘与配置、培训与开发、绩效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和劳动关系管理六大人力资源管理模块。

    (5)熟练掌握英语,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6)具备较强的管理能力、统筹协调能力、写作与沟通表达能力。

    (7)有能力承担岗位要求的工作职责,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8)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二)资深财务管理人员1名

    1.工作职责

    (1)协助完善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管理流程。

    (2)负责各项支出的合规性审核,并提出合理意见或建议。

    (3)负责起草年度预算报告和决算报告,编制期末财务报表及提供有关财务分析,承担税务管理和筹划等工作。

    (4)完成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2.基本要求

    (1)年龄35周岁以下(198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财务管理、会计等相关专业。

    (3)取得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

    (4)有3年以上财务工作经验,熟悉最新会计准则和税务法规。有国际知名会计师事务所工作经验者优先,同时兼备行政事业单位和企业财务工作经验者优先。

    (5)熟练运用英文编制和分析财务报表,有境外学习工作经历者优先。

    (6)学习能力强,具备较强的合规意识、逻辑思维能力、写作与沟通表达能力。

    (7)有能力承担岗位要求的工作职责,服从安排分配,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具备良好的职业操守、积极的团队合作精神以及饱满的工作热情。 

    (8)身体健康,未受过刑事处罚、纪律处分。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以网上报名方式进行,不接受现场报名,具体详见下方“报名方式”。

    (二)简历初筛及资格审查。对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将通过短信或电子邮件的方式通知参加笔试。

    (三)笔试。笔试时间及方式另行通知。

    (四)面试。根据笔试情况,确定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查验应聘人员各类资料原件。

    (五)确定拟聘用人选。根据笔试和面试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初步名单,结合考察或背景调查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

    (六)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体检标准组织拟聘用人选参加体检。

    (七)确定聘用人员名单,办理入职手续。

    三、报名方式

    应聘者自即日起,填写《深圳国际仲裁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并将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业务能力说明及佐证材料、近期(3个月内)全身彩照一张,打包压缩后发送至邮箱:hr@scia.com.cn,邮件题目需命名为“姓名+应聘深圳国际仲裁院+应聘岗位+报名材料”。例如:某某应聘深圳国际仲裁院某某岗位。

    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4年5月15日止

    联系人:秦小姐

    电 话:0755-83501712

    四、注意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务必准确、完整填写简历和相关资料信息,保证信息真实性。如与事实不符,深圳国际仲裁院有权取消其资格。

    (二)招聘过程中,深圳国际仲裁院将通过应聘者提供的联系方式(包括手机、电子邮件等)与应聘者本人联系,请确保准确填写并保持通讯畅通。

    (三)深圳国际仲裁院有权根据岗位需求变化及报名情况等因素,调整、取消或终止个别岗位的招聘工作,并对本次招聘享有最终解释权。

     

    下载附件:深圳国际仲裁院应聘人员信息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