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学玲分享“法律人生”
发布时间:2024-08-26 12:29:57
2024年8月26日,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4周年之际,深圳国际仲裁院举办第七期“法律人生”分享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创办人之一、中山大学法学院教授、深圳国际仲裁院高级顾问黎学玲老先生现场口述历史,漫谈“法律人生”,带领深圳国际仲裁院全体员工追溯中国改革开放之初,共同回顾深圳经济特区和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萌芽与发展,分享国际仲裁初创年代的火红记忆,鼓励年轻一代秉持特区精神,敢闯敢试,敢为人先,实事求是,勇于创新,建设世界一流国际仲裁机构。
黎学玲教授1960年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长期在中山大学法律系任教,他主要从事经济法、涉外经济法和特别经济区法的教学与研究,是中国涉外经济法学和特别经济区法学的主要创建者之一。黎学玲教授于1982年参与深圳国际仲裁院的筹建工作,并长期担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于2012年获颁“特区国际仲裁拓荒牛奖”,2018年获颁“特区国际仲裁35周年功勋人物”。
1982年3月至6月,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从广东全省高校、机关抽调了二十余人到深圳参加特区立法调研和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筹建。黎学玲教授被抽调参加了这项工作,并被安排在筹建仲裁机构小组,担任组长。当年6月,广东省经济特区理论研讨会在深圳召开,与会人员在小组发言时对经济特区成立时间的说法不一,各种文件也有不同表述。黎学玲教授代表所在小组在大会发言时建议应当法治为先,以第五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广东省经济特区条例》的时间为准,即1980年8月26日。这个建议被采纳,自此深圳经济特区的“生日”得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