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共同开设的第四期“海商法(理论与实务)”合作课程第七讲即将开课。该课程采取线下课堂(面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校生)与线上直播(面向社会公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报名学员及社会公众届时可通过“深圳国际仲裁院”微信视频号观看线上直播。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国际仲裁院”微信视频号参与!

一、课程安排
值此新修订海商法公布之际,为服务“一带一路”与海洋强国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共同开设“海商法(理论与实务)”合作课程。该课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牵头,邀请8位知名海商法专家轮流进行教学。
授课时间为2025-2026秋季学期,11月10日起连续8周,每周一19:00-22:15。具体排课调整如下:

第七讲 船舶碰撞
(12月22日19:00-22:15)

主讲人:张鹏飞,集美大学航海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曾任远洋船长和航运企业总经理、中国及英国执业律师、国际商事仲裁员;英国特许仲裁员协会高级会员(FCIArb)、伦敦海事仲裁委员会(LMAA)支持会员;发表科研论文100余篇,其中SSCI/SCI论文50篇左右,出版中英文专著6部,主持国家社科基金重点项目一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子课题一项。获得荣誉:闽江学者、福建省高层次人才,福建省百人计划,交通运输部青年科技英才,厦门市杰出青年,厦门市双百高层次创新人才;有中国、英国、巴基斯坦、中国香港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的授课经历;长期为政府、行业和企业提供航运智库研究成果、咨询及培训。
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简介
2015年,华南(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成立,以此为基础,深圳国际仲裁院经批准于2021年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SCIA Maritime Arbitration Centre)作为专业分支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致力于为境内外海事海商领域的市场主体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2025年2月启用的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中,具有海事海商领域专长的仲裁员130人,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
示范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一: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仲裁。
示范条款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