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共同开设的第四期“海商法(理论与实务)”合作课程第一讲即将开课。该课程采取线下课堂(面向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在校生)与线上直播(面向社会公众)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授课。报名学员及社会公众届时可通过“深圳国际仲裁院”微信视频号观看线上直播。欢迎扫描下方二维码关注“深圳国际仲裁院”微信视频号参与!

一、课程安排
值此新修订海商法公布之际,为服务“一带一路”与海洋强国建设,加强涉外法治人才培养,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共同开设“海商法(理论与实务)”合作课程。该课程由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牵头,邀请8位知名海商法专家轮流进行教学。
授课时间为2025-2026秋季学期,11月10日起连续8周,每周一19:00-22:15。具体排课如下:

第一讲 新《海商法》述评
(11月10日19:00-22:15)

主讲人:张文广,法学博士。2002年6月起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作;担任中国法学会长江海商法学会第六届理事会副会长、中国海商法协会第十五届理事会常务理事、中国仲裁法学研究会第四届理事会特聘副秘书长;曾在清华大学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也曾为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学者和最高人民法院法律研修学者;现为中国社会科学院国际法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海洋法治研究中心主任;兼任深圳国际仲裁院等多家仲裁机构仲裁员。
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简介
2015年,华南(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成立,以此为基础,深圳国际仲裁院经批准于2021年设立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SCIA Maritime Arbitration Centre)作为专业分支机构。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致力于为境内外海事海商领域的市场主体提供独立、公正、专业、高效的争议解决服务。2025年2月启用的新一届《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中,具有海事海商领域专长的仲裁员130人,来自23个国家和地区。
示范仲裁条款
示范条款一: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仲裁。
示范条款二: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仲裁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海事仲裁中心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