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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之下,究竟是“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

2020-02-24


编者按:本文作者田丰系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珠海华发集团法务部总经理。深圳国际仲裁院经作者许可编发本文,希望为相关当事人应对疫情带来的影响提供参考。文中观点不代表仲裁机构立场。



疫情之下,究竟是“不可抗力”还是“情势变更”?





【 作者简介


田丰,中国社会科学院民商法学博士,美国印地安纳大学法学硕士。自2012年始,担任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英国皇家仲裁员协会会员。珠海市法学会民商法学研究会副会长,珠海律师协会公司律师与公职律师工作委员会主任,珠海华发集团法务部总经理,北京理工大学珠海民商法律学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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