肖福泉:在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上的致辞
2019-11-26
编者按:2019年11月9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英文简称“SCIA”)主办、深圳市人民政府作为特别支持机构的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中国企业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在深圳举行。本微信公众号将分期推出本次论坛的实录稿。本文实录稿内容为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一级巡视员肖福泉在论坛开幕式上发表的致辞。
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一级巡视员肖福泉
同志们、朋友们,上午好!
很高兴和大家相聚在美丽的创新之城、活力之城深圳,共同参加第九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围绕“中国企业与国际商事争议解决”这一主题,进行深入的研究讨论。首先,请允许我代表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对本次论坛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并向长期以来支持、帮助国资国企改革发展,特别是国企法治建设的各位领导、专家和朋友表示衷心感谢!
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国际商事争端解决,亲自主持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对构建多元化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中央专门印发《关于完善仲裁制度提高仲裁公信力的若干意见》,提出中国仲裁要服务国家全面开放和发展战略,提升国际竞争力,努力开创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仲裁事业的新局面。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仲裁在解决国际商事纠纷中的作用,对于完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公正及时地解决矛盾、妥善化解纠纷、维护企业权益、保障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当前,随着我国深化全方位对外开放、共建“一带一路”,大力推进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中国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走出去的步伐进一步加快,境外资产总额快速增长。以中央企业为例,截至2018年底,中央企业已经在185个国家和地区设立了1万多家分支机构和公司,境外资产总额已经超过人民币7.6万亿元,营业收入超过人民币5.4万亿元。中央企业60多家企业集团承接了“一带一路”沿线国家3,000多个项目。国有企业已经成为国际化经营的重要生力军。与此同时,由于国际经贸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部分国家“逆全球化”思潮上扬,贸易保护主义和内顾倾向抬头,企业国际化经营面临的挑战日益凸显,争议纠纷不断出现。
国务院国资委对此高度重视,把指导国有企业加强境外法律风险防范作为工作重点:一、强化制度引领,专门出台中央企业国际化经营法律风险排查处置和防范工作的制度文件;二、加强专项指导,组织出版《“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法律风险防范指引》系列丛书,系统介绍各国投资、贸易等领域的法律制度;三、深化沟通交流,多次就境外法律风险防范组织专题培训。今年6月,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院长为我们国资法治大讲堂做专门讲座,受众面超过2万人。通过不懈努力,中央企业境外法律风险防范能力明显增强,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撑和保障。
各位领导、同志们,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作出了《中共中央关于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专门提出要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深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最前沿,开拓创新已经成为深圳精神的重要内容。今天,我们汇聚在深圳这方热土,让我们充分利用“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的优势,以此次论坛为契机,发扬创新精神、凝聚各界智慧,积极探索优化国际商事争议解决机制的有效途径,推动中国企业加快提升防范风险、维护权益的能力和水平。国务院国资委政策法规局也将充分吸收借鉴论坛成果,鼓励国有企业在国际化经营特别是共建“一带一路”过程中,进一步加强与仲裁机构的合作,为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打造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提供更加坚实的法治保障。
最后,预祝本次论坛取得圆满成功,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