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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华南国仲居香港法院执行内地仲裁裁决数量之首

    华南国仲居香港法院执行内地仲裁裁决数量之首

    发布时间:2015-01-22 16:53:21

      香港法院执行全球各地仲裁裁决的最新数据显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中文简称华南国仲,英文简称SCIA,又名深圳国际仲裁院,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原英文简称CIETAC (Shenzhen))的仲裁裁决于2014年获香港法院执行的数量居中国内地仲裁机构之首,占38.5%。

     
      2014年,香港法院共执行全球各地仲裁裁决共34件(参见附表)。其中,华南国仲(SCIA)5件,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8件,以香港为仲裁地的临时仲裁裁决3件,深港两地合计16件,共占全年全球申请香港法院执行仲裁总数的47.1%。
     
      华南国仲于1989年开创中国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执行的先例。自香港回归后,香港法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相互执行仲裁裁决的安排》,裁定不予执行华南国仲仲裁裁决的数量为零。
     
      在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时期,香港与内地法律界在前海以华南国仲为平台开展的国际仲裁合作日益深化。可以预见,将会有更多的香港当事人选择在前海仲裁、选择适用香港法律、选择香港和外国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也会有更多的中国内地仲裁裁决获得香港法院的承认与执行。


     

     

     

    附表

    2014年香港法院执行仲裁裁决数量统计

    http://www.hkiac.org/en/hkiac/statistics/enforcement-of-awards/39-hkiac/statistics/522-enforcement-of-awards-2014

    仲裁机构名称

    法院裁定执行仲裁裁决的数量

    申请法院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数量

     

    法院裁定不予执行仲裁裁决的数量

    Hong Kong (HKIAC)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

    8

    0

    0

    SCIA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名深圳国际仲裁院,原名称为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原英文简称为CIETAC (Shenzhen)

    5

    2

    0

    Hong Kong

    (香港临时仲裁)

    3

    0

    0

    London

    (伦敦临时仲裁)

    3

    0

    0

    CIETAC (Beijing)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3

    0

    0

    SHIAC

    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原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分会,原英文简称为CIETAC (Shanghai)

    2

    0

    0

    Guangzhou Arbitration Commission

    广州仲裁委员会

    2

    0

    0

    Singapore (SIAC)

    新加坡国际仲裁中心

    2

    0

    0

    Shanghai Arbitration Commission

    上海仲裁委员会

    1

    0

    0

    London (LMAA)

    伦敦海事仲裁协会

    1

    1

    0

    ICDR

    美国仲裁协会国际争端解决中心

    1

    0

    0

    France (ICC)

    法国国际商会

    1

    0

    0

    Switzerland

    瑞士临时仲裁

    1

    0

    0

    Switzerland (SCA)

    瑞士商事仲裁院

    1

    0

    0

    Total:

    34

    3

    0

    备注:数据由香港司法机构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