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南国仲(深圳国际仲裁院)自2015年12月1日起启用新版《仲裁员名册》
发布时间:2015-12-01 16:19:22
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又称“深圳国际仲裁院”,以下简称“华南国仲”)理事会第九次会议经审议,决定启用新的《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自2015年12月1日起,华南国仲受理的仲裁案件(包括当事人约定由“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或“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的案件,或者约定由其前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或“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仲裁的案件),适用上述仲裁员名册。
华南国仲理事会同时决定,自2015年12月1日起,启用华南国仲《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和《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上述三个行业名册分别作为《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的一部分,推荐给当事人使用。当事人约定由华南国仲所设立的“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或“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仲裁”仲裁的案件,由华南国仲受理;当事人可以选定上述行业名册中的仲裁员,也可以在《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中选定其他仲裁员,或者按照华南国仲仲裁规则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方式行使选定仲裁员的权利。
本届仲裁员总人数为870人。仲裁员结构主要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国际化程度进一步提高。870名仲裁员中,境外仲裁员共计353名,占总人数的40.6%,比上一届仲裁员名册提高了近3个百分点,超过经全国人大常委会特别授权的经济特区立法《深圳国际仲裁院管理规定(试行)》关于华南国仲仲裁员国际化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的要求。
地域分布更加广泛。一方面,仲裁员来自50个国家和地区,在亚洲、欧洲、美洲、非洲、大洋洲有更广泛的分布,能够更好地满足“走出去”中国企业解决纠纷的需要,进一步扩大了国际贸易和投资纠纷当事人选择仲裁员的空间。另一方面,为了进一步适应中国内地跨区域商事纠纷解决的需要,本届仲裁员在中国内地的覆盖也更加广泛,517名内地仲裁员分布在中国的一线和二线经济中心城市,其中大部分来自中国经济最为发达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地区,其余来自中国其他省、直辖市和自治区。
专业性和行业性紧密结合。本届仲裁员名册包含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等三个行业名册,理事会着重在以上三个行业领域里精心挑选具有丰富从业经验、较强业务能力和较高公信力的境内外专业人士担任仲裁员,形成了大名册与三个行业名册相互包含、有益补充的结构。其中:前海海事物流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有仲裁员112名,包括中国内地50名,境外62名,境外仲裁员占比55.4%,其中相当一部分为世界著名的海事和物流专家;高科技和知识产权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有仲裁员95名,包括中国内地50名,境外45名,境外仲裁员占比47.4%,着重为中外高科技企业服务;自贸区金融仲裁中心仲裁员名册有仲裁员190名,绝大部分为来自境内外的银行、证券、保险、信托、基金和创业投资的资深专家。
通过本次仲裁员换届工作,华南国仲进一步充实了重点产业和新兴行业的专家资源,优化了专业结构,并将继续秉持独立、公正、创新的理念,为国内外当事人提供优质的商事仲裁服务。
附件一: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名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