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解密区块链相关国际商事纠纷最新发展
发布时间:2018-12-06 11:54:47
2018年11月30日上午,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国仲”)联合来自英国伦敦20 Essex Street Chambers在深圳举办“区块链、网络欺诈相关法律问题小型研讨会”。
区块链是一种分布式数据库,通过去中心化、去信任的方式,集体维护一个可靠数据库。区块链技术是过去几年来信息技术最重大的发展之一,被认为是继大型机、个人电脑、互联网之后计算模式的颠覆式创新。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以及美国、英国、日本等国家对区块链的发展给予高度关注,积极探索推动区块链的应用。区块链的一个重要应用就是比特币。目前中国法律在法律和行政法规层面对比特币的法律监管仍持观望态度,对于区块链的法律调整基本处于空白状态,尚未对基于区块链技术的比特币的概念、法律属性、交付流转等问题作出明确规定。法律问题是区块链运用当中的一个核心问题, 此次小型全英文研讨会定向邀请了来自深圳、香港、上海的对相关领域有经验有研究的约35位律师参加,共同深入探讨区块链、网络欺诈的法律问题。
主持人:深国仲业务总监谢卫民
英国御用大律师Laurence Akka QC
英国大律师Josephine Davies
本次研讨会由深国仲业务总监谢卫民先生主持。来自20 Essex Street Chambers的御用大律师、互联网法律专家Laurence Akka QC与大律师Josephine Davies发表了题为“解密区块链—— 什么是区块链以及区块链对于国际商事纠纷的影响”,两位大律师通过形象的比喻向观众解释了什么是区块链,区块链概念在当下社会的火爆程度,区块链在跨境供应链中的应用等问题。同时,两位大律师通过对不同案例的介绍,分析了比特币类数字货币的法律属性,指出普通法系对于数字货币是否可以被看作财产这一问题仍尚无定论,但法院的态度也逐渐变得更为开放。
英国御用大律师Paul Lowenstein QC
英国的御用大律师Paul Lowenstein QC 就“欺诈索赔新突破 ——如何在网络欺诈中扭转局势”这一主题与大家做了深入分享。Paul是世界上第一个获得针对通过脸书或在线数据库提供电子服务的“未知人员”的冻结令的律师,他通过对网络黑客资料外泄及资金被盗的最新案例(CMOC Sales & Marketing Ltd v Persons Unknown and Ors)的分析,根据自己处理案件的经验而总结除了一套针对于国际网络欺诈诉讼中民事追偿的方法,说明了如何开发具有优先性的救济措施来支持关于电子和网络欺诈的国际诉讼。
深国仲案管一处副处长樊奇娟
作为中国所做出的有报道的首例涉比特币仲裁裁决一案的首席仲裁员,深国仲案管一处樊奇娟副处长生动分享了深国仲受理的股权转让合同纠纷的真实仲裁案件。案件中涉及BTC(比特币)、BCH(比特币现金)和BCD(比特币钻石)纠纷问题。仲裁庭在现行法律体系下,依据《民法总则》、《合同法》的相关规定以及案涉合同的约定,肯定了比特币的财产属性,依法予以保护,妥善处理了私人间比特币契约纠纷。仲裁庭认为,虽然监管部门禁止ICO活动(首次代币发行)和虚拟货币交易,投资者应该有效防范风险,但从未断定个人比特币交易属于违法行为。根据国内法律法规,比特币不具有货币职能,但是这并不妨碍其属于数字资产,可作为交付对象。
参加此次研讨会的律师们踊跃提问、积极分享,与各位讲者进行了深度交流。
观众提问:君合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安明
观众提问:国际商会(香港)仲裁及替代纠纷调解委员会主席、Locke Lord LLP合伙人岑君毅
观众提问:方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李风华
观众提问:史蒂文生黄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徐凯怡
观众提问:盈科律师事务所律师吴玙
观众提问:Locke Lord LLP律师吴玮
观众提问:隆安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贾红卫
嘉宾合影
部分参会人员合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