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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洁:见证·参与·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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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洁:见证·参与·前行

    发布时间:2021-01-14 14:21:12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陈洁女士的文章。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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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洁,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商法研究室主任、研究员、教授。




    见证·参与·前行





    陈 洁



    自从到深圳国际仲裁院担任仲裁员,深圳就成了我除工作地北京之外最频繁造访的城市。每次飞机临降落宝安机场前,望着舷窗外触手可及的阳光以及阳光下高楼林立、绿树成荫的城市,联想到自己南来北往日行千里的奔波,其实也正是以这样的方式为这个南国最富生命力、最富创造力的城市添砖加瓦,我的内心顿时充盈着浓浓的自豪感和油然而生的亲切感,我的目光也不由地掠过机翼,在广袤的土地上寻找“湖山拥福,田地生辉”的一隅,那里有我急切奔赴的终点站——深圳国际仲裁院……



    莲是一种信仰


    一踏进深圳国际仲裁院,其典雅庄重颇具中式风情的装饰风格映入眼帘,令人耳目一新。在仲裁院走廊的墙上,错落有致地摆放着深圳国际仲裁院作为中国改革开放后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成长历程中最富历史意义的经典留影。而在仲裁院大会议室的墙上,则是一幅栩栩如生的莲花图。满塘碧绿的荷叶,朵朵洁白的莲花,香远益清、亭亭净植,令人心旷神怡。驻足画前,我的耳旁不由地回想起刘晓春院长在仲裁员培训班的致辞:莲花象征着出淤泥而不染,莲花是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院花,让我们共同努力,一起打造最干净的仲裁机构……


    在浩如烟海的中国传统文化中,莲的洁身自好与周敦颐的《爱莲说》早已深入人心,莲成为清正廉洁的象征。而莲花成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院花也绝非偶然。在刘院长眼里,一定意义上仲裁比司法需要更高的公正廉洁的标准和更严的要求。为此,在常规的组庭之前仲裁员有关独立性的书面声明之外,深圳国际仲裁院在全国率先推行仲裁员宣誓仪式。2019年《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第四十条规定,仲裁庭成员必须当庭宣读庭审声明。“我声明,我将忠实履行仲裁员职责,保守案件秘密,保持中立,独立、公正、勤勉、高效审理案件。”这简短的声明不仅仅是追求一种仪式感,更是为仲裁员的廉洁自律提供了目标明晰、内涵丰富的理念与规则,也展现了深圳国际仲裁院为深圳特区的改革开放乃至粤港澳地区的协同发展贡献更多仲裁力量的决心与意志。


    每一次凝视仲裁院的莲花图,每一次在仲裁庭当庭宣读庭审声明,我的内心都特别的澄澈宁静。从做仲裁员的第一天起,我就将专业公正作为自己仲裁员生涯的最高目标,而在仲裁院的点点滴滴的执业经历都在践行我的目标和原则。莲植我心,它时刻提醒着我言行如一,与之并肩,是其所是,非其所非。我深信,知止有定,何惧岁月漫长?心中有莲,自能抵挡霜刀风剑。



    专业是一种态度


    尽管在做仲裁员之前,我已经从事商法领域的教学科研二十余年,但就任仲裁员以来,不管是争议金额为数亿元的大案子,还是争议金额为几万元的小案子,我始终谨小慎微,如履薄冰。有人说:“法官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其实仲裁又何尝不是如此。尽管仲裁主要是解决民商事纠纷,但很多案件,表面上看是一个投资协议,或一份买卖合同,可案件的处理结果却直接关涉当事人的生计和发展,关涉当事人对规则的信仰,对仲裁院的信任,也关乎对深圳这个改革开放前沿城市所抱以的期许和厚望。


    回想起来,每一次开庭就像一场不动声色的侦探之旅。在卷帙浩繁的案卷材料里,在双方当事人的唇枪舌剑中,仲裁员的职责就是要明察秋毫,发现案件事实的真相,准确把握当事人的真实意思与诉求。为了能够在庭审中圆满完成预设目标,每一次开庭之前我都要认真做功课,详细研读案件材料,反复推敲证据和材料的证明力,寻找案件的问题点和解决问题的平衡点。而在每次开庭之后,我还要认真审阅庭审笔录,仔细琢磨开庭过程中的疏漏与不足,以使下次庭审有所改进。


    至于裁决书的撰写,则是整个仲裁案件最后的落脚点。为了尽量快速高效,一般开完庭我便着手写裁决书。尽管作为学者长年累月就是以撰写论文为业,在某种意义上,写论文和写裁决书都要追求更好的叙事表达和说理论证,两者本质上是相通的,但每一次写裁决书,我都比写论文更投入、更认真、更细致。因为论文代表的仅仅是我个人的学术见解,即便有不成熟之处也可以留待日后修正,而裁决书代表的不仅是仲裁员,也代表仲裁院,更重要的是,它和当事人的利益休戚相关。所以,每次写裁决书,事实证据部分,我都力求做到完整清晰,不能有任何的疏漏;至于裁决理由,既要避免过于学术化的表达,也要切中肯綮,说理透彻,让当事人心悦诚服;至于裁决结果,一定要公平合理,于法有据。在撰写裁决书的过程中,我深深体会到一个研究员和一个仲裁员既彼此独立又相互依存的角色关系。一个好的学者未必就是一个好的仲裁员,但一个好的仲裁员必须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和开阔的专业思维。事实上,只有真正把握民商法的基本原理与具体规则的精髓,才可能把一些似是而非的疑难案件处理好。而通过仲裁案件,既大大丰富了我的专业素材,提升了我的专业能力,也给予我在教科书和课堂上、书斋里所无法获得的体悟和经验。可以说,尽管裁决好一个案子也很辛苦,但一个社会矛盾的消弭,一个争议的妥善解决,带给我思维上的启迪和心灵深处的快乐却无可比拟。我知道,无论是教学、科研还是仲裁,本质上都是服务于我们的社会、我们的国家,只有精益求精、永无止境的专业追求才经得起世事的变迁,也只有这种追求,令人倾力以赴却日益坚强。



    同行是一种情怀


    在每个仲裁机构,仲裁秘书都是一个连接仲裁员和当事人、积极推进仲裁流程的特别重要的群体。而在深圳国际仲裁院,训练有素、朝气蓬勃、温暖有爱的仲裁秘书无疑是仲裁院最赏心悦目的一道风景。


    每次一踏进仲裁院,仲裁秘书的笑意吟吟,一句温暖的问候,一杯暖暖的咖啡,犹如清风拨动琴弦,拂去我车马劳顿的疲惫;而在仲裁进程中,从仲裁庭组庭成功、邮寄材料、确定开庭时间、与当事人沟通联系、开庭前的程序安排、庭审中的记录,一切有条不紊,井然有序。而庭审结束后,仲裁秘书还要帮助仲裁员预约接车、预订酒店,快递案件材料、负责当事人后续的材料补充乃至裁决书的校核等工作。


    每次打开仲裁院寄来的样式齐备、装订齐整的材料,我都会不由地回想起合作的仲裁秘书明亮而温柔的眼神,回想起他们对我无微不至的关心和帮助。我常想,人世间的遇见,不是在路上,而是在心里。人生路上,最美的风景盛开在心底,最深的心底都珍藏着最真挚的感情。而在我担任仲裁员的日子里,仲裁院的秘书就是仲裁院最美的风景,盛开在我最深最深的心底。他们的一言一行,让我深深体会到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专业高效、精诚合作、包容有爱;体会到深圳这个日新月异的城市文明友善、温润如诗又积极进取的特点;还体会到平凡生活中那些平静而美好的人们,他们的心中必定藏着不一样的山水。正是这股不显山不露水的力量,才使深圳国际仲裁院收案数量剧增而仲裁工作的推进如行云流水,才使来自全国各地的仲裁员在深圳国际仲裁院有巨大的认同感和归宿感,也最终使深圳国际仲裁院在东南亚乃至国际仲裁界享有声望和美誉。


    在深圳特区建区40周年之际,深圳国际仲裁院也已成立37周年。回想1983年深圳国际仲裁院的成立,在我国波澜壮阔的改革长卷中也许只是一个小篇章,但对于整个中国仲裁业来说,却是划时代的重要节点。近年来,在特区各项改革全面推进,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的大背景下,深圳国际仲裁院秉承“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特区精神,不断改革创新,努力建设全球一流的国际仲裁品牌,为国际商事争议解决的“中国方案”提供“深圳实践”,谱写了一曲仲裁服务经济特区的令人鼓舞的奋进之歌。如果说,深圳特区的改革成就是我国社会经济发展的集大成者,那么深圳国际仲裁院无疑就是深圳特区改革发展的精彩缩影。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一分子,功成不必在我,相信深圳国际仲裁院来日可期,一切美好愿景都将如期而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