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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陈彤:问渠那得清如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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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陈彤:问渠那得清如许

    发布时间:2021-03-06 10:01:19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在2020年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陈彤先生的文章。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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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彤,万商天勤(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在深圳国际仲裁院秘书处和发展处工作。




    问渠那得清如许




    陈 彤



    从学院路到中银大厦


    我与仲裁结缘,始于2005年的一个冬日。时任深圳国际仲裁院(当时称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综合处处长的王素丽女士,代表单位来到法大学院路校区进行现场招聘,招聘会在小礼堂举行。我事先并不知道这场活动,只是在去锅炉房打水的路上偶然路过,就想进去听一下。因为连日写论文写得昏天黑地,胡子也没刮,就没好意思往前坐,坐在小礼堂最后一排靠近出口的位子。王处长当时讲的具体内容我已经不记得了,但她言语间充满热情,并且透着一种亲和力。我突然觉得,这个单位应该不错,于是就赶回宿舍,刮了胡子,拿上简历以及自己的一篇论文,赶回小礼堂给王处长递了上去。好在法大学院路校区面积很小,如果面积大的话,恐怕我也赶不上了。这是笑谈,但回头看看,人生很多时候就是这么偶然。之后接到通知,单位同意我去实习,根据实习情况决定是否留用。虽然前途未定,但我没有犹豫,奔上南下的火车T398,就来到了深圳。当时深国仲还是在中银大厦B座19楼办公。于是,这里就成了我从事仲裁工作的起点。



    从实习生到办案秘书


    当时来实习的同学前后有好几批,均来自各大知名法学院系,竞争可谓激烈。最终能够被留用,我感到非常幸运。


    正式入职后,我被安排在秘书处从事办案秘书的工作。单位为我指派的“师傅”是钱明强先生,那时候我们都叫他“钱哥”。说来有趣,这也是单位的一种文化,就是年轻同事往往以“某哥”“某姐”,称呼年长的同事,而忽略职务。就像当时我所在的秘书处,处长是曾银燕女士,我们也都是称她为“曾姐”,只有在与外单位交流的场合才会称她为“曾处”。究其原因,我想首先是因为单位人比较少(如果我没记错的话,当时全员也就19个人),大家朝夕相处,彼此间都非常熟悉。更重要的是,整个单位从上到下所形成的氛围,也是一种平等、和谐的氛围。说到这里,就不得不提到当时单位的两位领导,郭晓文主任和韩健秘书长。他们平易近人的作风,为这种良好的工作氛围奠定了基调。


    但说起我们从事的仲裁工作,却要面对这个社会不和谐的一面。从来到单位的第一天起,公正、专业、高效,这三个词就是时常响在耳边、记在心上的高频词汇。“程序无小事”,曾姐常挂在嘴边的这句话,也是我们时刻提醒自己的警句。有关案件疑难问题,自己先研究,不懂就问师傅钱哥,钱哥也拿不准的就请示曾姐,曾姐认为有必要的,就请郭晓文主任和韩健秘书长把关,或者在单位内部召开专门的会议,由大家一起讨论,形成方案。这种注重专业、民主讨论的工作方式,使我受益匪浅。现在从事律师工作的我,每当自己一个人面对一些疑难问题,便会常常怀念那段大家坐在一起讨论案件的日子。另一个令我印象深刻的工作场景,就是与仲裁员一起讨论和分析案件。


    仲裁的好坏,取决于仲裁员。仲裁的魅力,也来自于仲裁员。他们拥有不同的社会角色,有律师、学者、官员、公司高管,他们运用自己的经验和智慧,带着对是非曲直的判断和理解,带着对特定价值的追求,在仲裁的舞台上扮演着裁判者的角色。对于案件的判断,仲裁员之间也会有争论,但这种争论是必要的,也是有益的,因为真理越辩越明,特别是这种争论确实是出于对公正的追求。


    我在仲裁院工作期间,总共经办了两百宗以上的仲裁案件,标的额最大的一宗案件标的金额达到人民币数十亿元,但没有一件案件裁决作出后被撤销或不予执行。这当然不是我一个人的功劳,因为每一个案件背后,都有单位同事、领导的指导和支持,都有仲裁员付出的辛苦和智慧。我为能与这样专业、敬业的人共事而感到幸运和自豪。



    从秘书处到发展处


    在仲裁院工作的后两年,我主动请缨到发展处工作。自认为在秘书处办案的经历,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可以以此为基础,向社会各界推广仲裁、宣传仲裁。同时,也很想与社会各界广泛接触,进一步了解公众对于仲裁服务的需求,以明确我们继续努力的方向。


    发展工作特别需要开拓创新的精神。当时主管发展工作的是深国仲现任院长刘晓春博士。在他的领导和推动下,深国仲对外合作宣传的阵地不断扩大,而且不断有创新之举。当时发展处人手不多,有时举办大型活动,经常是一人身兼数职。记得有一次举办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参会人数超过500人。会议前一天晚上,我直接去八卦岭一家印刷厂通宵驻场“监工”会议文件的制作。现在回想起来,依稀还记得那车间里昏暗的灯光以及油墨的味道。


    在发展处的工作经历,令我愈加深刻地认识到:仲裁始终是整个社会运行机制的一部分,仲裁若要更好地服务于社会,就必须跟上社会变革的步伐,做出与之相适应的创新;作为一名仲裁工作者,一定要走出去、请进来,以广阔的视野和胸怀,拥抱外部世界的变革,才能为仲裁事业注入新的活力。



    问渠那得清如许


    在发展处工作期间,常常有机会与各界人士接触,其中,听到最多、印象最深的赞誉,就是“你们这里真是一片净土”。这是赞誉,更是勉励。


    问渠那得清如许?离开深国仲之后,我转换过不同的职业角色,经过比较和思考,才逐渐领悟到,能有这一方净土,离不开天时地利人和,离不开方方面面的风云际会,离不开历史的种种必然和偶然。


    因为难能,所以可贵。这方净土,之前是通过一代又一代特区仲裁人的努力,薪火相传;如今,特区已通过地方立法的方式,将这方净土的基础夯得更实。作为一名曾经在深国仲工作过的年轻人,作为一名仍在从事仲裁实务的法律工作者,衷心祝愿也完全相信,这特区仲裁的一方净土,必定能够在传承中得以光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