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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徐罡:这里的微笑比较持久,这里的握手比较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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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徐罡:这里的微笑比较持久,这里的握手比较有力

    发布时间:2021-03-06 10:03:38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在2020年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美国威瑞信公司(VeriSign, Inc.)法务总监、第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副主席徐罡先生的文章。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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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徐罡,美国威瑞信公司(VeriSign, Inc.)法务总监,第一届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副主席,曾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法律总监兼副总法律顾问,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这里的微笑比较持久,这里的握手比较有力




    徐 罡



    202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虽然离我踏上南国这方热土转瞬已经十年,但是回首当年深圳湾的点滴浪花或许不仅有助于从一个小小的侧面解说今朝汇成粤港澳大湾区的时代洪流,而且是感恩在深圳结缘的几位好友的一个机会吧。


    2010年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30周年,当年2月份,在结束了近七年作为北京奥运会组委会外部国际法律顾问的工作之后,我有幸来到鹏城,此后两年担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沃尔玛中国”)的法律总监兼副总法律顾问,主管沃尔玛中国有关并购和诉讼等方面的法律业务支持,翻开了我作为公司内部律师的职业新篇章,也见证了一段深圳国际仲裁院助力沃尔玛投资中国的岁月。


    我在沃尔玛中国做法务遇到的最大挑战就是当时它对“好又多”近百家超市的并购与整合,那是当年沃尔玛在中国城乡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关键一步。整合工作的一项内容就是合同的梳理,要逐一审核“好又多”的各类合同,并且与沃尔玛中国的合同事项统一管理。尽管“好又多”的律师实战经验丰富,但是由于其分散化的法务管理模式,与沃尔玛相比,合同条款不是标准化的,所以当时我的一项任务就是和法务团队与整合团队一起尽快起草既能与国际接轨又能为本土所用的一套标准合同,特别是大家关注的争议解决机制条款。毋庸讳言,跨国公司对于在中国法院打官司一直是心存疑虑的,那么仲裁自然就成为首选。但是,当时有一份由北方某知名仲裁机构出具的涉及沃尔玛中国的仲裁裁决却又让我们的法务同事和地产业务部门相当困惑。该裁决书意见乌龙,使得当事人双方都不得要领,结果多次对簿公堂,官司常年没有了结,与当事人双方选择仲裁的初衷完全背道而驰。在总结过往经验的基础上,我们决定重新调整通过仲裁解决商业争议的布局。


    由于沃尔玛中国的总部设在深圳,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也就是现在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又是近水楼台,深国仲就成为我们尤需加深了解的仲裁机构。深国仲的团队成员,包括当时接触较多的郭晓文先生、刘晓春先生、谢卫民先生、曾银燕女士和周娟女士等人,为我敞开了大门。我们围坐在门厅旁小桌边,在温馨的灯光下喝着咖啡、白水或清茶,他们向我介绍1983年以来特区仲裁机构的发展历史,尤其是深国仲秉承的“独立、公正、创新”的理念。记得说着说着,刘晓春就指给我看走廊里悬挂的一幅幅历史图片,其中一张当时最新的图片是深国仲与阿里巴巴合作并于2008年6月24日共同推出网上交易纠纷仲裁平台,时刻不忘法学泰斗芮沐教授“应有志气逐步建成远东地区权威的国际仲裁中心”的期许。


    经过一段时间的接触和对深国仲仲裁规则的学习,我向沃尔玛中国的诉讼律师团队和沃尔玛亚洲区法务领导建议,趁着沃尔玛中国并购整合“好又多”的机会,在所有华南地区所涉商业合同的争议解决条款中引入深国仲的示范仲裁条款,立即得到了大家的认同。为什么大家毫无异议呢?因为深国仲的口碑过硬,给律师界留下了干练、干净和高效的良好印象,尤其是我们感到深国仲的机构文化与沃尔玛以诚信为基石的企业文化是相通的,而这一点对于沃尔玛中国选择合作机构是至为重要的。事实证明,我们的选择经得起考验。比如,在香港特区法院受理的仲裁裁决执行案件中深国仲连续多年排名第一,且支持率为100%,体现了国际仲裁的深圳质量。


    在深圳工作期间,我有机会应邀作为15位发起人之一参与的一项创新事业,就是依托深国仲设立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该论坛于2011年7月29日在深圳成立(同时在福田香格里拉酒店举办了“中国企业‘走出去’的法律风险与防范”研讨会),至今已是第九届,秘书处当时就设在深国仲的咨询发展处。据我所见,深国仲“敢为天下先”,作为仲裁机构,它出面搭建了一个国企、民企和外资企业法务相互沟通和分享经验的平台,这一举措在所有国际权威仲裁机构中是唯一的。随后不久,2011年9月28日举行了第一届第一次主席会议,参会者分别介绍所在公司的法务管理经验,探讨论坛的总体规划和活动选题。我在会上除了简要介绍沃尔玛中国的法务管理,还重点介绍了总部设立在美国首都华盛顿的公司律师协会(Association of Corporate Counsel,业界简称“ACC”)的活动和办刊情况,对于论坛初创或有借鉴之处。虽然我后来赴上海转任麦当劳中国有限公司的总法律顾问,不久又因家庭原因移居海外,但深国仲和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的朋友们一直和我保持着联络,使我非常荣幸地参加了2012年6月16日在深圳市五洲宾馆举办的粤港(前海)国际仲裁合作启动仪式暨深圳国际仲裁院揭牌典礼,并且及时了解深国仲的后续进展,欣喜得知它在美国洛杉矶创建了中国国际仲裁机构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


    2010年8月至11月,深圳报业集团主办了“深圳最有影响力十大观念”评选活动,当时入围的有“用创新赢得尊严”“这里的微笑比较持久,这里的握手比较有力”等30条,从中又决选出“深圳,与世界没有距离”等十大观念,使我久久难忘,至今保留着《深圳商报》的有关剪报。我身边的沃尔玛中国的同事和深国仲的诸多朋友们是这些先进观念的实实在在的践行者。10年之后,当中国和世界面临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深国仲的作用更加弥足珍贵。它在2019年推出十大措施推动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是深圳继续坚持改革开放的一块金字招牌,它的仲裁实践就是通过一宗宗案件一步步推进“接轨”的大事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