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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王鸣峰:香港资深大律师眼中的深圳国际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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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王鸣峰:香港资深大律师眼中的深圳国际仲裁

    发布时间:2021-04-13 10:08:45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在2020年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太平绅士、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Des Voeux Chambers)资深大律师王鸣峰先生的文章。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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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王鸣峰,太平绅士,香港德辅大律师事务所(Des Voeux Chambers)资深大律师,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香港资深大律师眼中的深圳国际仲裁




    王鸣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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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时光荏苒,今年已经是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也是我作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的第三个年头。深国仲是伴随中国改革开放迅速成长起来的国际仲裁机构,而我也有幸见证了深国仲这几年在刘晓春院长的带领下不断进步、不断创新的飞速发展。


    在我的印象中,深圳特区的国际仲裁与港澳地区,尤其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有着很深的渊源。20世纪80年代,深圳特区随着外资的进入,各类境外公司和内地公司产生了大量的商事纠纷,基于这样的背景,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在深圳推动建立了特区仲裁机构,主要目的就是更好地处理包括港澳地区商事主体在内的外资公司与内地公司在深圳特区甚至广东省的各类商事争议。也正因如此,在改革开放初期,深圳特区的国际仲裁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为了解决涉港纠纷,而这些特殊性共同奠定了我作为一名香港执业大律师与深国仲(即华南国仲)之间存在的天然联系。


    近几年,我目睹了深国仲的勇于尝试,各方面在行业内均已达到国际先进水平。例如,深国仲理事会的治理体制让我耳目一新,该理事会有1/3以上的组成人员来自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及海外。而这样的机制在内地实属罕见,这从某种程度上大大增加了特区仲裁机构的国际公信力。更让我感到惊喜的是,梁定邦先生被聘为深国仲第二届理事会的副理事长,据我所知,这也同时开创了内地仲裁机构中由香港特区仲裁员出任重要职务的先例,此为深国仲勇于创新,敢于尝试的重要体现,同时也标志着内地仲裁机构在国际化进程中迈出了一大步。


    这一举措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中外当事人,尤其是涉外当事人,将争议提交中国内地仲裁机构进行解决而对其公平性、独立性及合理预期所产生的各种疑虑。同时,该理事会的多元化组成也使得境外当事人对中国内地仲裁机构的独立性及国际公信力等增添了不少信心,从而获得更高的国际认可。


    2017年,正值改革开放迈向40周年之际,深圳提出了建设创新引领型全球城市的发展目标,1983年成立的深国仲和1995年成立的深圳仲裁委员会于当年年底宣布合并。目前,国际化大都市的一个标准配备即为具有全球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国际仲裁机构,正如伦敦国际仲裁院位于伦敦、国际商会仲裁院位于巴黎、香港国际仲裁中心位于香港一样,这些具有代表性的全球化城市均设有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仲裁机构。深国仲与深圳仲裁委员会的合并在亚洲史无前例,扩充了资源,优化了机制,让我深刻感受到深圳特区在全球化建设道路上所取得的巨大进步。


    深国仲的国际化程度之高同时还体现在其仲裁员名册中。据我所知,目前深国仲的仲裁员有相当比例来自港澳地区,能够有效地加强粤港澳三地的法治合作与协同创新,并在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的国际仲裁创新发展中发挥巨大作用。


    这几年我有幸多次参加了深国仲所举办的各类国际研讨会,例如2016年的“中欧争议解决研讨会”、2018年的“国际仲裁实务与技巧”研讨会等,让我深刻感受到深国仲正在向走出中国、面向世界的战略目标大步迈进。这些研讨会均邀请了业内著名的各国专家,在不同理念的碰撞中,不但提高了与会人员的理论知识和实践水平,同时也增进了深国仲与全球各地国际仲裁机构的交流与互动,从而提升了国际影响力。


    与此同时,在业务方面,我也亲身体会到了深国仲在案件管理上对科技应用的与时俱进。深国仲是内地最早开设网络庭审的机构之一,当事人可在办案过程中通过网络提交证据材料及书面意见,甚至在网上完成立案或选定仲裁员等所有程序。当事人只需按照流程提交证据材料申请立案,立案成功后,案件的经办秘书及选定的仲裁员们亦可约定通过联网的方式安排庭审,即线上开庭。而庭审开始前,当事人只需登录网上办案系统或网上庭审系统便可顺利加入网上庭审。这些便利在疫情期间表现得尤为突出,作为该机构的一名仲裁员,我也曾通过线上开庭的方式参与了若干仲裁案件的处理,该方式节约了成本,提高了效率。


    在经办案件的过程中,我了解到不少当事人对这个高效机制赞誉有加,例如,他们可以在立案时提供电子送达地址,并优先选择通过电子邮件、云端仲裁平台等电子方式送达通知和证据材料,仲裁费用亦可远程缴付,在病毒肆虐的特殊时期,该机制可有效降低疫情传播的风险,同时也可保证办案的顺利进行。


    另外,在网上庭审过程中,无论仲裁庭成员身在何处,均可以借助语音转换文本的技术,自动生成庭审笔录,有助于仲裁员更快捷无误地完成开庭工作。在仲裁秘书团队的帮助下,还有专门的云空间用来存储庭审录音和录像,可以很好地保留庭审的整个过程。在我参与的几次网上庭审中,整个远程开庭设备运行流畅,对案件的按时推进具有极大的帮助。另外值得一提的是深国仲提供的证据交换存储平台。在该平台,当事人可以实时记录送达时间和送达内容,并向仲裁员及经办秘书同步传送证据材料,大大节省了纸质文档交换的时间和成本。在疫情期间,这个证据交换存储平台更是使特殊时期送达滞后的问题得到了有效解决。


    这几年与深国仲的合作经历,让我更深刻感受到内地国际仲裁机构的飞速发展。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我在此预祝深国仲继续不断创新,向超一流国际仲裁机构继续迈进。同时也希望内地与香港能够进一步紧密合作,更好地服务于“一带一路”与粤港澳大湾区的建设。

     

                                    2020年5月11日于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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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年4月27日,香港大律师公会谭允芝主席(右四)一行到访深国仲,香港大律师公会中国业务发展常委会主席王鸣峰资深大律师(右二)陪同来访,与深国仲进行了深入交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