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申铭:统建楼“吃瓜”散记
发布时间:2021-04-13 10:11:41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在2020年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北京市孚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申铭先生的文章。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申铭,北京市孚晟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
统建楼“吃瓜”散记
申 铭
我于2019年被聘为深圳国际仲裁院的仲裁员。但是,我与深圳经济特区国际商事仲裁结缘却是在32年前。
1988年我在外交学院读国际私法研究生第二学年结束、第三学年开始。按当时的学制,我需要到校外实习一段时期,为毕业论文的选题做准备。因此,我来到当时的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以下简称“深圳仲裁办”,即现在的深圳国际仲裁院),这也是我第一次进入后来歌曲《春天的故事》中唱到的“有一位老人在中国的南海边画了一个圈”所说的“圈”中。
在我印象里,当时深圳仲裁办的领导有董有淦老先生、罗镇东老师、郭晓文老师、万佳基老师等人,我所在的办公室有曾银燕、关莉等几个同龄人,而我与其他办公室有较多接触的年长者是黄雁明老师。虽然董老今已作古,但上述其他几位对深圳经济特区国际商事仲裁事业开创历程的了解,肯定比我这样一个实习生要丰富、翔实得多,所以,我写这篇小文权当一个曾经跑进瓜田吃瓜的外来人做些雪泥鸿爪的片段回忆。
深圳仲裁办的设立对深圳经济特区国际商事仲裁事业起到的重要作用,董有淦老先生、罗镇东老师、郭晓文老师等亲历者的文章、媒体访谈已多有介绍,毋庸我再多言。我只讲一个我从罗镇东老师那里听到的故事:在深圳仲裁办设立后,香港巨贾谢瑞麟曾亲自到访。谢老板衣着朴素,罗老师初见他时,还以为是谢老板的司机。深圳经济特区首开在地方上设立国际商事仲裁机构的风气之先,这对香港商界是具有积极影响的。
实习期间,给我留下较为深刻印象的是深圳仲裁办的同事们在工作以外的相处其乐融融。下班之后,罗老师、郭老师和几个年轻人时常找一间办公室下上几盘围棋。记得最晚的一次因为赶上深圳暴风雨,我和罗老师、郭老师几个人一直下到半夜风止雨歇才推枰走人,电梯都停运了,我们沿着室外楼梯一边看着深圳夜景、一边呼吸着雨后格外清新的空气从17层走到一层。我回到北京后,曾银燕大姐曾写信给我,询问我在校学业和毕业后的工作情况,我当时回信说道:非常留恋你们那里的工作环境,特别是人际关系,令人感到轻松。(在此,我很感激曾银燕大姐仍保留着31年前我写给她的书信,重读之下,还能感受到曾经的时代气息。)
我在深圳仲裁办实习期间于学业上的收获,是对国际商事仲裁的程序法律适用问题产生了兴趣,并就此撰写了硕士学位论文《国际商事仲裁程序的法律适用》。其中,我对《深圳经济特区涉外经济合同规定》第三十六条第一款“合同当事人没有仲裁协议,当事人一方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后,另一方当事人以书面应诉的,视为双方已达成仲裁协议”这一规定进行了论述,而这正是我在深圳仲裁办实习期间受到的教益。
我在深圳仲裁办实习时,办公场所是在深南大道南侧的统建大楼17层,共有三部电梯,在上班高峰期,等电梯的人挤满了电梯间,有时我懒得排队或为了赶时间,就爬楼梯到17层。现如今深圳国际仲裁院的办公场所位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高楼广厦,不管是硬件还是软件设施都远胜当年于统建大楼之时了。
由于这段实习生活是迄今为止我在深圳停留时间最长的一段经历,统建大楼也就成为我心目中的深圳地标,直到现在,还总要把统建大楼当作深圳其他位置的参照物。前不久我到深圳国际仲裁院开庭,住宿被安排在格兰云天大酒店,我的第一感就是这个酒店离统建大楼不远。
回忆未必总是美好的,但美好的回忆总是美好时光在脑海中的定格。对我来说,在深圳仲裁办实习就是一段美好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