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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张嘉庆:广交会上的华南国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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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张嘉庆:广交会上的华南国仲

    发布时间:2021-05-17 10:56:23

    编者按: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贸促会对外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办事处、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文简称“深国仲”,英文简称“SCIA”)由广东省经济特区管理委员会和深圳市委、市政府创立于1983年,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是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各省市设立的第一家仲裁机构,也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


    近40年来,深国仲锐意改革,持续创新,积极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现代化和专业化:1984年,在中国内地率先聘请境外仲裁员;1989年,开创中国内地仲裁裁决依照联合国《承认及执行外国仲裁裁决公约》获得境外法院强制执行的先例;2012年,在全球仲裁机构中率先探索法定机构管理机制,成为中国内地首个推行国际化法人治理机制的仲裁机构;2017年,创建中国国际仲裁第一个海外庭审中心,并开创常设仲裁机构合并的先例;2019年,率先探索国际仲裁“选择性复裁”制度……目前,深国仲仲裁员覆盖77个国家和地区,仲裁和调解当事人遍及全球119个国家和地区。特区国际仲裁已经成为国际化营商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深国仲和深圳商报在2020年以“深圳特区40年·我与特区国际仲裁的故事”为主题,广泛征集特区国际仲裁机构的初创者、特区仲裁治理机制改革的参与者、仲裁员、调解员、谈判专家、律师代理人和中外企业当事人的故事,共同回顾特区国际仲裁伴随着中国改革开放而持续创新发展的历程。今天分享的是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张嘉庆先生的文章。张嘉庆曾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处处长以及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主任,本文分享了深国仲作为商务部特别指定的唯一仲裁机构,深度参与广交会国际贸易和知识产权纠纷调解机制的故事。本文已收录在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出版的《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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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张嘉庆,广东华瑞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合伙人,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员。曾任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办公室主任、企业管理处处长,广交会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主任。






    广交会上的华南国仲




    张嘉庆



    我与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曾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简称“深国仲”,我们习惯称之为“华南国仲”)结下的缘分至今已逾15年。 


    记得15年前,我还在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担任企业管理处处长。中国对外贸易中心是当时的对外经济贸易合作部(后更名为商务部)在广州的直属单位,是一年两届中国出口商品交易会(后更名为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以下简称“广交会”)的承办单位。当时,华南国仲在广交会展台上提供贸易纠纷法律咨询服务,我开始与华南国仲有业务往来,因为我当时负责投诉站的工作。广交会从1998年春交会(第83届)开始,每届均设立知识产权投诉接待站,2005年秋交会(第98届)更名为知识产权和贸易纠纷投诉接待站(以下简称“投诉站”),现场受理广交会的参展商和采购商投诉知识产权侵权或所签订合同发生的贸易纠纷等问题。我从2005年春交会(第97届)至2013年秋交会(第114届)担任投诉站的主任。投诉站很重要,但是由于缺乏足够的专业性和终局性,涉及广交会合同纠纷的投诉处理工作的效率一开始并不高。


    投诉站贸易合同纠纷解决机制从2007年开始有了较大的转变,效果也有了较大的改善,源于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与华南国仲在广交会上开始深度合作。在当年的春交会(第101届)上,华南国仲的刘晓春同志向我提出,是否可以考虑协同创新合作机制,以“现场调解+仲裁”为思路,由华南国仲派员在投诉站提供纠纷解决服务,更好地发挥广交会投诉站的作用,化解广交会上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共建和谐、规范、安全的广交会。


    我觉得华南国仲的提议很有价值。他们工作十分主动,很快就起草了合作方案,并且主动取得了商务部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支持。时任商务部条约法律司副司长李成钢(现任部长助理)支持华南国仲的相关想法,鼓励“研究并借鉴巴塞尔等展会的经验,创设我们自己的展会争议解决机制”。在2007年的秋交会(第102届)上,商务部为此在流花展馆召开了现场会议。我那天没有参加会议。据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同事说,会议由时任商务部副部长易小准主持,外贸司司长王受文(现任副部长)、其他有关司局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负责人,华南国仲郭晓文书记、刘晓春秘书长、谢卫民处长、傅林涌同志等参加,大家充分讨论,当场达成共识,易小准副部长表示高度肯定,支持华南国仲提出的协同创新方案和“现场调解+仲裁”工作流程。


    就在2007年这一届秋交会上,我们首次安排了华南国仲的仲裁员进驻投诉站贸易纠纷组进行现场调解工作,刘晓春、谢卫民、钱明强、林一飞等专家亲自上阵,他们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和极其专业的工作精神,使贸易纠纷调解的成功率大为提高,为中国对外贸易中心与华南国仲在广交会上的协同创新机制开好局。


    记得在某届广交会上,有一天,谢卫民处长兴奋地跑来对我说,他们今天成功地调解了一宗国外采购商拖欠国内企业货款的纠纷,当事人在作出愿意偿还货款的表示后,当即从银行取出十几万元现金交给国内企业的代表,双方还握手留影,场面皆大欢喜。自从华南国仲派出专业人员协助投诉站贸易纠纷组工作后,不时能听到此类消息,投诉站也得到一些当事人的表扬和感谢。


    当然,投诉站贸易纠纷组的调解工作并不总是一帆风顺的,有时也会出现困难和波折。有一次,华南国仲工作人员苦口婆心地调解、斡旋,但收效甚微,双方当事人当时情绪都比较激动,在投诉站激烈争吵起来,完全不听工作人员的劝阻,最后还发展到双方摆出架势要打斗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投诉站只好请来驻会警察将双方当事人“请出”广交会,以维持大会的正常秩序。当然,此类事情并不多见,但由此也可看出投诉站的贸易纠纷调解工作并不轻松,既需要丰富的业务工作经验,也需要耐心细致的工作态度,华南国仲派出的专业工作人员均具备这些素质。每届广交会华南国仲都委派一位处级领导带队驻会,并配备多名具有丰富调解经验的仲裁员、调解员。面对来自世界各国的客商,华南国仲的工作人员用中英双语进行调解,说法、说情、说理。从流花展馆到琶洲展馆,每年两届,每届三期,一直坚持到现在,实在是难能可贵。其恒心、其毅力、其管理的持续性、其业务的专业性都让我印象深刻。


    华南国仲的领导对广交会投诉站的工作非常重视和支持,刘晓春秘书长多次在广交会期间前来投诉站调研,了解调解工作的具体情况,发现工作中的不足,还虚心征求投诉站对他们工作的意见。广交会投诉站一度存在贸易纠纷投诉数量有所增加的趋势,为了更好地加强和规范调解工作,刘秘书长积极与投诉站进行沟通,商讨具体解决办法,持续完善合作机制。经过认真研究,中国对外贸易中心和华南国仲共同起草了《中国进出口商品交易会贸易纠纷防范与解决办法》,经商务部批准作为部门规范性文件从2011年秋交会(第110届)开始颁布实施。广交会同时出台了《广交会出口展展品质量及贸易纠纷投诉监控办法》,创造性地把参展商承诺、现场调解、仲裁、展会行政处理等有机衔接起来,从而在制度上保证了广交会期间贸易纠纷的有效解决。实践证明,华南国仲提出并践行的这套创新机制行之有效,而且坚持得十分好,促进了广交会交易的规范、和谐和安全。商务部历任领导(如易小准、李成钢等)每届到广交会“巡馆”时都会尽量安排时间到投诉站与华南国仲和中国对外贸易中心的负责领导见面,看望现场调解、仲裁工作人员,给大家鼓劲。也许由于有仲裁裁决作支撑,广交会上的国际贸易纠纷当事人大多愿意调解。据统计,迄今在广交会上按照上述规则解决纠纷的当事人已经遍及119个国家和地区。


    在与华南国仲十几年的交往与合作中,我本人作为仲裁员也参与了几十宗案件的办理。我是在2005年5月1日有幸成为华南国仲的仲裁员,一直到今天,已有15年。我在广交会工作,对广交会上发生的国际贸易纠纷情况相对比较了解,因此以仲裁员的身份办理了一些此类案件,其中有些案件由我担任独任仲裁员。在华南国仲领导和工作人员的指导和帮助下,我均较好地完成了任务。


    对于仲裁员的具体业务,有一个从陌生到熟悉的过程。虽然我从1991年起就具有律师资格并担任过多年的兼职律师和企业法律顾问,从2013年退休后到现在,作为一名专职执业律师,长期从事国际贸易法律工作,但是,在担任华南国仲的仲裁员之前,我对国际仲裁尚缺乏充分的认识和了解。自从被聘为华南国仲的仲裁员后,我自觉加强了仲裁员的业务学习,除自学一些仲裁规则和相关的理论知识外,还积极参加华南国仲组织的各种仲裁员业务培训活动。同时,我坚持在仲裁实践中努力学习,虚心向华南国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请教具体问题,处处留意老仲裁员们的工作方法,把每一次开庭审理都当成一次极好的学习机会。华南国仲的郭晓文、刘晓春、王素丽、曾银燕、安欣、谢卫民等领导以及我参与的每个案件仲裁庭的其他成员都是我的好老师,我从他们身上学到了不少在书本上难以学到的知识,对他们的无私帮助,我内心充满感激。


    时光荏苒,15年一晃而过。作为华南国仲的一名仲裁员,我能在深圳特区改革开放40年的历程中,陪伴华南国仲一起走过改革、成长、发展、壮大的15年,内心感到无比自豪。在此,我谨以曾经的广交会投诉站主任和华南国仲仲裁员的身份,以我个人的名义,感谢华南国仲对广交会工作和中国国际贸易发展的支持和付出,感谢华南国仲给了我学习做好一名仲裁员的机会,感谢华南国仲的领导和工作人员给予我的信任和帮助。在深圳特区建立40周年之际,谨以这篇拙文回顾自己与华南国仲一起走过的难忘时光和结下的不解缘分,表达我激动的心情。


    这真是我人生道路上一段美好的记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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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秋交会(第102届)上,深国仲作为商务部特别指定的唯一仲裁机构,首次进驻广交会投诉站贸易纠纷组进行现场调解工作,右三为张嘉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