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与中国资本市场多个自律组织签署合作协议
发布时间:2021-11-02 12:04:32
2021年11月1日,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揭牌仪式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座谈会在深圳举行,深圳成为中国证监会和司法部共同发布《关于依法开展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意见》(下称《试点意见》)后率先启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的城市。为落实《试点意见》关于加强试点仲裁机构与证券期货监管机构、自律组织之间的专业合作的精神,在中国证监会的支持下,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在揭牌仪式上分别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期货业协会、中国上市公司协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签署战略合作框架协议。
根据合作框架协议的内容,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与合作各方将从防范和解决资本市场纠纷出发,共同提高资本市场争议解决的专业性、公正性和权威性,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共同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维护市场稳定,保障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深圳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高自民,中心专业指导委员会代表高西庆,深圳市委副秘书长卢文鹏,中国证监会深圳监管局党委书记、局长李至斌,广东省司法厅二级巡视员谭征,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深圳证券交易所党委委员、副总经理唐瑞,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副行长黄富,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二级巡视员肖志家,资本市场学院副院长彭文革,中国华南企业法律论坛主席陈威华等共同见证签约。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素丽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监事长周雪保签署合作协议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董连和分别与中国期货业协会副会长张晓轩、中国上市公司协会副会长何龙灿签署合作协议
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欣分别与中国证券业协会研究员周素霞、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副总监张宇华签署合作协议
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秘书长周毅与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秘书长杨宁签署合作协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