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疫情期间相关工作安排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3-13 00:11:37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为保障境内外当事人和仲裁程序其他参与人员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保障仲裁程序的依法顺利进行,深圳国际仲裁院(又称“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现就疫情防控期间的仲裁工作相关安排公告如下:
一、关于立案咨询
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暂停现场立案及咨询服务。当事人、代理人需提交仲裁申请的,请选择云上仲裁平台(https://online.scia.com.cn/Account/Login)录入案件信息,提交案件材料(电子版)。
当事人、代理人需要咨询立案事宜的,可拨打立案咨询处电话(86-755-25831663)或者发电子邮件至arb@scia.com.cn。
二、关于开庭审理
原定于2022年3月14日至3月18日的现场开庭审理及现场质证等安排全部延期,具体变更时间将由经办具体案件的仲裁庭秘书根据仲裁庭的决定另行通知。
根据仲裁规则,仲裁庭可决定采取远程视频方式进行开庭审理或质证。仲裁庭认为不必开庭审理,并经征得当事人同意的,仲裁庭可以依据书面文件进行审理。
关于案件审理的其他事宜,当事人、代理人可直接与经办案件的仲裁庭秘书联系。
三、关于文件提交
根据仲裁规则,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仲裁院或仲裁庭可以决定当事人在提交仲裁文书和证明材料时直接发送至仲裁院网络仲裁服务平台。
为方便在办案件的境内外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提交案件材料而免受疫情影响,鼓励通过云上仲裁平台(https://online.scia.com.cn/Account/Login)提交,或与仲裁庭秘书沟通后通过其他合适的方式提交。
四、关于其他问题
请致电86-755-83501700、86-755-83501704咨询,或发电子邮件至info@scia.com.cn。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相关工作安排如有调整,将另行公告。
深圳国际仲裁院向境内外所有当事人和仲裁程序其他参与人员致谢,并就相关安排可能造成的不便之处敬请谅解。
深圳国际仲裁院
2022年3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