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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书推荐 │ 《私募基金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新书推荐 │ 《私募基金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发布时间:2023-07-04 14:48:23


    私募基金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近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编著的《私募基金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在北京大学出版社出版,本书聚焦私募基金“募、投、管、退”全流程的常见争议点,收录了31个私募基金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每个案例包括仲裁要点、案情概要、当事人主张、仲裁庭意见、裁决结果、评析等几个部分,对私募基金相关法律问题进行了详细的解析,为当事人预防和化解纠纷提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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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私募基金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

    与实务精要

    深圳国际仲裁院

    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北京大学出版社
          2023年6月版



    2012年12月28日,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正式将私募基金纳入法律规范范畴。“入法”十年来,私募基金行业进入高速发展期。根据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发布的数据,截至2022年末,我国存续私募基金管理人23667家,私募基金143658只,私募基金管理规模达19.33万亿元。私募基金已成为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创新资本形成的重要载体,在丰富金融工具和产品供给、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


    与此同时,私募基金行业的发展也暴露出变相公开募集资金、承诺保本保收益、信息披露违约违规等许多问题,行业风险逐步显现。与其他金融市场一样,这些问题的解决,既需要持续完善行业监管规则,也需要接受以诉讼、仲裁为代表的争议解决体系的全面检视。近年来,证监会颁布的《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加强私募投资基金监管的若干规定》等文件已初步构建起监管框架,通过重申和细化底线要求,促进私募行业回归“私募”和“投资”本源;诉讼和仲裁判例与监管和实践实现了一定互动,但总体上争议解决体系对私募行业的规范仍不够系统化、体系化,如何合理界定私募基金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准确认定合同效力和违约责任,仍需要进一步探索和研究。


    2021年11月,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深圳证券交易所落实综合改革试点与证券期货行业仲裁试点任务,共建中国(深圳)证券仲裁中心,致力于提供国际一流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服务。为帮助业界人士了解私募基金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的裁判要点,深圳国际仲裁院系统梳理和筛选了近年来由深圳国际仲裁院处理的代表性案例,在对当事人信息进行脱密处理的前提下,组织研究人员进行深度评析。本案例集的出版将有助于当事人掌握私募基金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的裁判动向,为新形势下私募基金风险防范及纠纷化解提供指引,推动行业高质量可持续发展。


    目录


    专题一  私募基金的募集与适当性义务
    (一)私募基金合同性质与效力
    案例1  私募基金合同性质是否“名为基金,实为借贷”(一)
    案例2  私募基金合同性质是否“名为基金,实为借贷”(二)
    (二)私募基金的违规或非法募集
    案例3  未提示子基金投资范围按约定变更不构成欺诈
    案例4  私募基金募集行为合法合规性的认定
    案例5  两份基金合同约定不一时投资者购买基金份额类别的判断
    (三)私募基金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
    案例6  私募基金募集的投资者适当性义务及其法律责任
    案例7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进行回访确认的法律后果
    专题二  私募基金的投资与管理(上)
    (一)私募基金的财产独立性与主体资格
    案例8  契约型私募基金法律主体资格与管理人仲裁主体资格的认定
    (二)私募基金的投资目标与资金的合规运用
    案例9  基金净值止损线条款有效变更的认定
    案例10  私募基金管理人未依约投资的认定与法律责任
    案例11  私募基金管理人因客观原因未能及时平仓不构成违约
    案例12  基金投向不符合约定,投资者有权引用法定事由解除合同
    (三)私募基金的信息披露
    案例13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披露内容与方式的确定(一)
    案例14  私募基金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披露内容与方式的确定(二)
    案例15  私募基金净值的确认及其披露义务的履行
    (四)私募基金与刚性兑付
    案例16  基金份额转让协议相对于基金合同的独立性与效力认定
    案例17  私募基金管理人关联方回购的法律效力
    专题三  私募基金的投资与管理(下)
    (一)私募基金更换基金管理人
    案例18  私募基金管理人失联后基金合同终止和清算与否的认定
    (二)私募基金的管理人职责
    案例19  私募基金管理人履行信义义务与否的认定
    案例20  FOF基金管理人平仓义务的认定
    案例21  管理人依约尽责推进基金管理和清算,投资者应自担风险
    案例22  同一类别投资者享有基金财产公平分配权
    案例23  管理人的选择符合商业判断,自愿提前终止基金的投资者应自担风险
    (三)私募基金的托管人责任
    案例24  账户监督人与基金托管人的区分及其责任认定
    案例25  基金托管人应否与基金管理人成为共同受托人承担连带责任
    案例26  基金的间接投资方式及其基金托管人审核监督义务的履行
    专题四  私募基金的退出与清算
    (一)私募基金的延期与退出
    案例27  基金份额自动赎回条款的理解与执行
    案例28  基金延期的生效要件及其决定的披露
    案例29  基金合同预期违约的解除与救济
    (二)私募基金的清算
    案例30  基金份额赎回权与基金清算的冲突处理
    案例31  基金财产清算中预留费用的合法扣除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粤港澳大湾区国际仲裁中心、深圳仲裁委员会,曾用名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华南分会、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分会,于1983年成立于深圳经济特区,是粤港澳地区第一家仲裁机构,一直致力于推动中国仲裁的国际化和现代化。


    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由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北京大学法学院于2016年12月共同创立,旨在整合理论和实务界的优质资源,共同推动国际仲裁理论研究与实务的互动,积极提升中国国际仲裁的整体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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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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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长期身处建设工程争议解决前沿,迄今为止已处理了大量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在建设工程仲裁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帮助业内相关人士了解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仲裁案件的裁判要点,我们系统梳理和筛选了近年来深圳国际仲裁院处理的代表性案例,在对当事人信息进行脱密处理的前提下,组织实务专家结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进行了深度评析。相信本案例集的出版将有助于业界和相关当事人掌握建设工程仲裁的裁判动向,为新形势下建设工程法律风险的防范以及纠纷的化解提供参考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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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识产权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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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自1983年设立以来,处理了大量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在知识产权仲裁领域积累了丰富经验。为帮助业内人士了解知识产权仲裁案件的裁判要点,我们系统梳理了深圳国际仲裁院近年处理的众多知识产权案例,从中精选了30个案例,在对当事人信息进行脱密处理的前提下,组织专业力量进行了深度评析。本案例集具有较强的实用性,相信本案例集的出版将有助于业内人士和相关当事人掌握知识产权仲裁的裁判动向,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和纠纷解决提供参考和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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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赌协议”典型仲裁案例与实务精要

    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 编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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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长期身处资本市场争议解决前沿,迄今为止已经处理了大量对赌协议纠纷案件。为帮助业界了解对赌协议纠纷在仲裁领域的裁判动向,弥补现有讨论的不足,深圳国际仲裁院系统梳理和筛选了近年来有代表性的案例,在脱密处理的前提下,组织学者和实务专家结合《民法典》《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等相关规定进行了有针对性的评析。希冀通过这本典型仲裁案例选编,勾画出对赌协议纠纷在仲裁领域的裁判全景,为业界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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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典型仲裁案例选编

    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 编著    刘晓春 /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本书精选了《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相关的典型仲裁案例,分别涉及《公约》的适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订立与效力、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买方义务、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卖方义务、实际履行与损害赔偿、宣告合同无效、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商检与索赔、国际贸易术语、国际贸易支付十个方面的问题,基本涵盖了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争议要点,将为业界人士提供有价值的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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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不可抗力与情势变更典型仲裁案例选编

    深圳国际仲裁院、中国国际仲裁研究院 / 编著    刘晓春 /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版


    自2019年12月底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暴发以来,我国中央及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就疫情防控发布了一系列行政命令,境外多个国家和地区也针对疫情防控采取了不同程度的出入境管制等措施。这些举措在有效防控疫情的同时,也必然对各类商业活动及各种民商事合同的履行带来不同程度的影响,可能导致未来一段时间相关民商事纠纷案件激增,当事人可能主张适用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相关规定请求免除责任或解除/变更合同。


    深圳国际仲裁院自1983年成立以来,处理了大量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不可抗力或情势变更的案件,包括与本次新冠疫情类似的“非典”疫情影响合同履行的案件。本书系统梳理了数百宗相关案例,从中精选了32个案例,尝试从不同角度进行评析,基本涵盖了不可抗力和情势变更原则适用中可能遇到的各方面问题。在本书编辑过程中,《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于2020年5月28日通过并公布,故本书对涉及《民法典》相关条文的部分案例作了相应标注和评析,并在附录中提供了《民法典》与既有法律相关条文的对照表。本书具有较强的实用性,供业内人士和相关当事人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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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理解与适用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编著   刘晓春 / 主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12月版


    深圳国际仲裁院(又名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仲裁委员会)自1983年在深圳特区设立以来,始终关注仲裁规则的制定、更新和完善,重点聚焦境内外当事人多元化的仲裁需求、兼容并蓄借鉴国际知名仲裁机构先进经验、客观务实立足中国仲裁实践特点、与时俱进顺应时代科技发展潮流,逐步形成一主五特、科学衔接、灵活开放的仲裁规则体系,包括《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金融借款争议仲裁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选择性复裁程序指引》《深圳国际仲裁院关于适用


    为便于当事人、仲裁庭及其他规则使用者更精准地理解和适用《深圳国际仲裁院仲裁规则》,更清楚地掌握条文制定背后的各种因素,本书从条文主旨、理解与适用、要点提示三个方面对规则条文进行了详细解读,同时书后附有文书样式供相关人员参考。本书的出版,对研究国际仲裁规则及从事外贸业务的专业人士、执业律师及相关法律界人士具有一定的参考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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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泉眼无声:国际仲裁的特区故事

    深圳国际仲裁院 / 编

    北京大学出版社2020年8月版


    本书是庆祝深圳经济特区建立40周年的献礼之作。深圳特区国际仲裁事业是中国改革开放和经济特区建设的产物,因中国改革开放而生,与经济特区共成长。本书回顾了特区国际仲裁从改革开放之初至今跨越两个世纪近四十年的创新与发展,并对中国仲裁在特区的进一步国际化和现代化进行了展望。


    本书收录了125篇文章,作者有的已届耄耋之龄,有的刚过弱冠之年;有的是著名学者,有的是仲裁新兵;有的来自中国内地各主要城市或港澳台地区,有的来自万里之外的欧洲、美洲或大洋洲。一篇篇热情的文章,讲述了一个个精彩的故事,或者是难忘的瞬间,或者是深刻的感悟,或者是淡淡的回忆,或者是长远的展望。在这“小荷才露尖尖角”的“半亩方塘”,虽然“泉眼无声”,但我们能深深地感受到特区源源不断的活力,能清晰地听到国际仲裁的中国声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