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深化国际仲裁合作 推动“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
发布时间:2023-11-01 17:58:01
2023年10月30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广东省法学会、中国法学学术交流中心主办,深圳国际仲裁院等机构协办的首届中国(喀什)—中亚南亚法治论坛在新疆喀什召开。
中国法学会会长王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祖木热提·吾布力,尼泊尔首席大法官Bishwambhar Prasad Shrestha(比湿瓦尔布哈尔·普拉萨德·施雷斯塔),斯里兰卡总检察长Sanjaya Rajaratnam(山杰亚·拉贾拉特纳),哈萨克斯坦最高法院民事审判委员会主席Sharipov Nurserik Karimovich(沙里波夫·努尔塞里克·卡里莫维奇),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第一巡回法庭庭长杨万明,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广东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广东省法学会会长袁古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委副书记、行署专员艾尼瓦尔·吐尔逊,中国法学会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尹宝虎,尼泊尔最高法院大法官Ananda Mohan Bhattarai(阿南达·莫汉·巴塔拉伊),哈萨克斯坦司法行政委员会第一副主任Nursultan Betilesov(努尔苏丹·拜蒂列索夫),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学会党组书记、副会长毕德国等出席论坛并致辞。
本次论坛围绕“共建‘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法治保障”展开研讨,其中跨国争议解决成为境内外代表热议的话题。在论坛上,杨万明副院长、袁古洁书记、艾尼瓦尔·吐尔逊专员等充分肯定了广东和新疆共建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对于服务“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并表示最高人民法院、广东省以及新疆喀什地区将继续支持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的建设,共同提升“一带一路”法治化营商环境。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陈明国宣读了《深化“一带一路”法治合作的倡议书》。
在论坛合作签约环节,深圳国际仲裁院与乌兹别克斯坦塔什干国际仲裁中心、斯里兰卡国际争议解决中心分别签署《国际商事仲裁战略合作协议》和《国际商事争议多元化解决合作协议》,进一步深化中国与在中亚、南亚国家的国际仲裁合作。
深圳国际仲裁院理事会理事、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委员会前副主任、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律政司首任司长梁爱诗在论坛上以“香港在‘一带一路’法治合作中的作用”为题作主旨演讲。她指出,香港作为“一带一路”倡议的重要平台和节点,在促进政策沟通、设施联通、贸易畅通、资金融通和民心相通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她回顾了自己多年来参与粤港法治合作的体会,并表示最新成立的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将有利于把大湾区的法律资源叠加到新疆,更好地促进中国与中亚、南亚的法治合作,推动“一带一路”高质量发展。
在论坛全体会议环节,深圳国际仲裁院院长刘晓春以“中国国际仲裁的最新发展与‘一带一路’营商环境建设”为题发言,介绍了中国改革开放四十年多年来中国国际仲裁的最新发展,并表示在新发展阶段,深圳国际仲裁院将努力建设好“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以新疆喀什为支点,将中国国际仲裁的最新发展经验和成果与中亚、南亚法律界和工商界共享,共同促进“一带一路”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建设,以更高质量的国际仲裁服务来促进区域国际经贸往来、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刘晓春在论坛上作专题发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