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疆共建: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启用一周年
发布时间:2024-11-01 07:43:34
2024年10月29日,深圳国际仲裁院喀什分院(下称“喀什分院”)正式启用一周年。
10月30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陈明国接见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书记、院长刘晓春一行,高度肯定喀什分院在丝绸之路经济带核心区建设中的重要作用。他认为,喀什分院作为广东与新疆共建共享市场化国际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法治合作平台,充分响应了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法治建设需求,服务新疆整体向西开放的战略发展,并希望深国仲及其喀什分院以高标准、专业化和国际公信力,继续助力并融入中国(新疆)自贸试验区的高质量发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司法厅党委副书记、厅长乃比江·依不拉伊木等参加了当天上午的接见和专题会议。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都红岩在10月30日下午会见了深圳国际仲裁院刘晓春一行,表示新疆法院将继续支持喀什分院这个粤疆合作平台的建设。深圳国际仲裁院与新疆高院共同举办“加强和完善仲裁司法协助和监督座谈会”。座谈会由新疆高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周志豪主持,他表示,喀什分院的成立和运作,不仅为新疆的法治建设注入了新的活力,也为新疆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的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撑,并表示将与深国仲继续共同完善国际仲裁与司法协助和监督联动机制,期待喀什分院行稳致远,再上新台阶。新疆高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疆华和相关庭室、乌鲁木齐市中级人民法院相关负责人,深圳国际仲裁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安欣及喀什分院、有关处室负责人参加了座谈,深入进行交流和讨论。
10月28日,深圳国际仲裁院与广东援疆前方指挥部、深圳援疆前方指挥部在喀什市共同举办了喀什分院一周年工作座谈会。两个援疆指挥部、喀什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地区司法局、喀什经开区和喀什市有关负责人,喀什地区律协代表、深圳国际仲裁院新疆仲裁员代表参加了座谈。
在一周年座谈会上,大家认为,在中央有关部门的支持下,广东和新疆两省区合力共建喀什分院,坚持立足喀什,辐射全疆,服务中亚、南亚、西亚以及“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商事争议解决,初步实现了“三个稳步提升”:
一是纠纷解决能力稳步提升。喀什分院积极推动将深圳国际仲裁院全球高端仲裁资源叠加到新疆,协助当事人选定多国资深仲裁专家,独立、公正、和谐、高效地办理了涉及哈萨克斯坦、土耳其等多国的多宗大额国际商事案件,化解的纠纷涉及国际与国内货物买卖、股权投资、建筑工程、金融与资本市场,平均个案争议金额超5000万元,得到中外当事人的高度肯定和认可。
二是专业影响力稳步提升。在中央港澳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中国法学会和广东、新疆法学会,广东和新疆两省区党委、政府、政法委、高院、司法厅,深圳和喀什两地党委和政府,香港中联办,香港特区政府律政司,广东和深圳援疆前方指挥部等机构的支持下,以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为目标,积极宣传推广国际仲裁机制,共开展各类专业活动149场,现场覆盖3000多人次,已经成为联动粤港澳大湾区、服务全疆的重要平台。
三是国际影响力稳步提升。喀什分院主动服务“向西开放”,持续加大对中亚、南亚国家的影响力,组团出访哈萨克斯坦、乌兹别克斯坦等国,与中亚工商界、法律界深入互动,服务中国“走出去”企业;接待来自中亚南亚十多个国家的大法官、总检察长及其他代表性人士,逐步展现中国在“一带一路”国际法律服务领域日益增强的影响力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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